《鐵嶺市城鄉規劃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已經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,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。
《條例》共31條,總體思路是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》和《遼寧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〉辦法》的基礎上,從我市城鄉規劃管理的實際需要出發,進一步補充、細化有關的管理內容,增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。具體包括:《條例》適用范圍和城鄉規劃管理體制;城鄉規劃的內容和制定、審批、修改;城鄉規劃的公眾參與和監督;城鄉規劃的實施;城鄉規劃的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;違法建設行為的種類和法律責任。
自《立法法》實施以來,2016年《條例》制定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,同年3月成立了《條例》起草工作領導小組,《條例》初稿形成后,幾經修改,歷經法定程序,于2017年1月9日經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。